子宫颈检查后须知(参与子宫颈普查计划的顾客)

(04/2023 修订内容)

注意事项

子宫颈检查后的一、两天,阴道可能有少量出血,这是正常现象。若出血量持续或增多,请致电本母婴健康院预约覆诊或咨询你的家庭医生。

解读子宫颈检验结果

  • 检验结果呈「阴性」或「正常」,表示在你的子宫颈检验样本中
    1. 没有发现不正常的细胞 (30岁以下的妇女);或
    2. 没有发现高危人类乳头瘤病毒 (30岁或以上的妇女);或
    3. 一些对长远健康没有影响和不需要跟进的良性情况。*
  • 检验结果呈「阳性」或「不正常」,表示子宫颈内有些细胞开始产生变化或发现高危人类乳头瘤病毒,需要跟进检查,不正常的结果不一定代表有癌症

子宫颈检验并不是100%准确

如大部分检验一样,子宫颈检验并不是100% 准确。

检验结果可以是不正常被误为正常假阴性)或正常被误为不正常假阳性)。可能是由于:

  1. 子宫颈样本质素受影响因而妨碍结果,例如:

    检查前曾:

    • 进行性行为;
    • 使用阴道塞剂或杀精药;
    • 灌洗阴道(一般沐浴则不会影响样本质素);

    检查期间:

    • 因患上阴道炎而引致大量分泌物;
    • 经血遮盖子宫颈细胞。
  2. 处理化验样本时出现问题。
  3. 不正常的细胞生长在子宫颈内难以采集的地方。
  • 虽然子宫颈检验并不是100% 准确,但你也毋须过分担心,因为大部分子宫颈癌需要多年时间形成。
  • 定期检验能预防九成以上的子宫颈癌
  • 即使上一次检验结果是阴性或正常,妇女仍需定期接受子宫颈检验
  • 如果出现任何症状(例如不正常的阴道出血),即使最近一次检验结果是正常,亦应及早就医,不应等至下次子宫颈检验才求医

检验结果的通知及覆诊安排

子宫颈检验结果 通知方法
「阴性」或「正常」 三个月内收到由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以邮寄、电邮或手机短讯(你所选择的通信方式)所发出的通知信
「阴性」或「正常」
同时报告显示有「念珠菌」或「阴道细菌增生症」
一个月内收到由母婴健康院发出的通知信及有关「念珠菌」或「阴道细菌增生症」的资料及处理方法。
(请注意:母婴健康院不会再另行致电通知)
「阳性」或「不正常」 二至三星期内,母婴健康院职员会致电通知你,如有需要,会安排覆诊,并按每次就诊收费。

备注: 你将于接受检验三个月内收到由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以邮寄、电邮或手机短讯(你所选择的通信方式)发出的通知,通知你可登入该系统(www.csis.gov.hk),输入自订的登入名称及密码,查阅储存在你帐户中的检验结果及信件。

预约下一次子宫颈检查

  • 若你检验结果正常,请于建议下次检查日期之前一个月致电3166 6631预约。
  • 45岁或以上的妇女,请预约在来经第12天之后的日子。
  • 避免于检查前两天使用阴道塞剂、灌洗阴道或进行性行为。
  • 若需要跟进,本院职员会以电话通知你预约覆诊。

* 母婴健康院只提供子宫颈检验服务,并不包括例行妇科检查

* 如有不正常的阴道出血、分泌物或其他妇科问题,请前往普通科门诊或私家诊所求诊

如需要更多子宫颈检查的资讯,请参考《子宫颈普查计划》小册子或登入子宫颈普查计划网址:www.cervicalscreening.gov.hk/

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 – 登记须知

申请者须知

  1. 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系统)是储存和处理有关子宫颈筛查的资料的中央电子资料库,当中包括参加者的个人资料、筛查结果及建议的覆检日期等。
  2. 资格:凡接受子宫颈筛查的妇女。
  3. 登记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是免费的。
  4. 你的服务提供者会向你收取子宫颈筛查的费用。
  5. 登记系统后,如你的服务提供者有将你的筛查结果提交给系统,你可以:
    • 登入系统 (www.csis.gov.hk) 查阅你已提交的子宫颈筛查纪录
    • 透过电邮、短讯或邮寄方式收到提示你接受下次子宫颈筛查
    • 授权你所选择的服务提供者查阅你的筛查纪录,以便提供持续及有连贯性的跟进服务
  6. 请注意,你须自行你的服务提供者预约子宫颈筛查。
  7. 若你未能提供香港地址,我们将不能邮寄信件给你(包括「开户通知书」、「备忘信」、「取回密码信件」等)。我们可能会致电给你,安排你亲身到子宫颈普查计划的办公室,领取「开户通知书」或「取回密码信件」,但是,如果你未能提供香港联络电话,我们将不能以电话方式联络你。

使用条款

  1. 如个人资料有所更改,请填妥「资料更新表格」,然后交回子宫颈普查计划办事处。
  2. 当你前往接受子宫颈筛查请带同「授权代号」,以便医护人员查阅你过往的子宫颈筛查记录。
  3. 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系统)不会提供任何专业的医学意见或取代你和医生的关系。若有任何医学方面的疑问,包括跟进或治疗方案,你必须咨询你的医护人员。卫生署不会承担由于不正确使用系统或人为错误和疏忽而造成的资料错误或任何损毁后果。

收集个人资料用途声明

我们会致力把你的个人资料保密。本署有关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转交、保安和查阅的政策,均根据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制定。

如你在登记表格签署同意这份声明,即代表你授权卫生署属下部门、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局负责管理的公立医院及其全资拥有/管辖的机构(包括附属公司)、私家医院及诊所,及其他有关机构或组织,向卫生署子宫颈普查资讯系统(系统)提供你的个人和健康资料,而所提供的资料将会作下述用途。

收集资料的目的

你于系统所储存的个人及健康资料,会由卫生署作以下用途:

  1. 记录你的个人和健康资料[自你登记系统起至退出期间所收集到的资料]以作持续照顾或转交其他向你提供服务的专业医护人员作参考之用[假如你退出本系统,你的记录会继续被保存,但只供卫生署内部查阅及使用];
  2. 联络你和寄出覆检提醒信和通知书;
  3. 制备统计数字,以进行研究或教学用途;
  4. 监控系统之质素;及
  5. 调查及跟进与系统有关之事项。

个人资料的提供纯属自愿性质。如你不提供充足的资料,我们可能无法证明你已登记了系统,因而不能为你提供/协调服务。

个人资料转交到的人士/机构类别

除了供本署内部使用外,你所提供的个人及健康资料亦可能于有需要时因以上所列之目的供其他医护人员 /机构,包括医生及病理学化验所、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局或有关人士查阅及向他们披露及转交。此外,资料只可于你同意作出该种披露或作出该种披露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允许的情况下,才向有关方面披露。

查阅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条及22条以及附表1第6原则所述,你有权查阅及修正个人资料,包括有权取得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本系统因应查阅资料要求而提供资料时,可能要征收费用。

查询

有关所提供个人资料(包括查阅及修正资料)的查询,请以书面方式交到以下地址:香港西营盘皇后大道西134号5字楼10室,卫生署子宫颈普查计划办事处。你亦可浏览我们的网页: www.cervicalscreening.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