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須知

醫院管理局與母嬰健康院合作,為孕婦作定期例行產前檢查,以跟進孕婦的健康和胎兒的生長情況。

檢查包括:

  • 測試尿液中是否有蛋白和糖分
  • 量度體重及血壓
  • 檢查腹部,測量胎兒的生長狀況和胎兒的位置
  • 用儀器偵測胎兒的心跳聲
  • 水腫情況

母嬰健康院/醫院管理局一般產前檢查時間表:

懷孕周數 例行產前檢查 其他檢查 (周數)
10 - 24 周 每 6 周一次
  • 產前血液檢驗(註 1)
  • 唐氏綜合症產前篩查(11 - 19 周) (註 2)
24 - 28 周 每4周一次 妊娠糖尿病檢查(如有需要)(註 1)
28 - 36 周 每2-4周一次 乙型鏈球菌拭子普及篩查(35 – 37周)(如有需要)(註 1)
36 - 40 周 每 2 周一次
41 周   逾期妊娠評估(註 2)

(註 1) 醫院管理局產科或母嬰健康院提供

(註 2) 醫院管理局產科提供

備註︰

  1. 此時間表只供參考之用,醫護人員或會因應情況而安排有別上表列出之檢查時間。
  2. 醫院管理局產科醫生會按個別孕婦的需要,安排胎兒結構超聲波檢查或產前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