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何时、应相隔多久及在哪里接受子宫颈检验?

(影片上传 01/2024)

剧本

子宫颈筛查是为一般没有症状的妇女而设。25 至 64 岁曾有性经验的妇女,都应该定期接受子宫颈筛查。

一般风险的无症状妇女

  • 25 至 29 岁曾有性经验的妇女,若连续两年的子宫颈细胞检验结果正常,以后可每三年接受一次筛查。
  • 30 至 64 岁曾有性经验的妇女,应接受以下任何一种的筛查方法:
    1. 若连续两年的子宫颈细胞检验结果正常,以后可每三年接受一次筛查; 或
    2. 每五年接受一次HPV检测; 或
    3. 每五年接受一次HPV检测与子宫颈细胞检验的合并检测。
  • 65 岁或以上曾有性经验的妇女,
    1. 如在过去10年的常规筛查均得出正常结果,可停止接受筛查。
    2. 如从未接受过子宫颈筛查,应该接受筛查。

较高风险的妇女

  • 21 至 24 岁曾有性经验的妇女,如有感染 / 持续感染HPV或患子宫颈癌的风险因素,会被视为较高风险人士。她们应按照医生的评估和建议接受筛查。
  • 其他较高风险的妇女须由医生评估,并可能须接受较频密的筛查。

在本港,除了卫生署的母婴健康院及妇女健康中心外,家庭医生、妇科医生及非政府机构,比如家庭计划指导会,都有提供子宫颈检验服务。

如果想知多一些有关预防子宫颈癌、子宫颈筛查及相关服務提供者的资讯,可以浏览卫生署子宫颈普查计划的网站:www.cervicalscreening.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