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须知

医院管理局与母婴健康院合作,为孕妇作定期例行产前检查,以跟进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情况。

检查包括:

  • 测试尿液中是否有蛋白和糖分
  • 量度体重及血压
  • 检查腹部,测量胎儿的生长状况和胎儿的位置
  • 用仪器侦测胎儿的心跳声
  • 水肿情况

母婴健康院/医院管理局一般产前检查时间表:

怀孕周数 例行产前检查 其他检查 (周数)
10 - 24 周 每 6 周一次
  • 产前血液检验(注 1)
  • 唐氏综合症产前篩查(11 - 19 周)(注 2)
24 - 28 周 每4周一次 妊娠糖尿病检查(如有需要)(注 1)
28 - 36 周 每2-4周一次 百日咳疫苗接种(26–34周)(注 1)
乙型链球菌拭子普及筛查(35 – 37周)(如有需要)(注 1)
36 - 40 周 每 2 周一次
41 周   逾期妊娠评估(注 2)

(注 1) 医院管理局产科或母婴健康院提供

(注 2) 医院管理局产科提供

备注︰

* 此时间表只供参考之用,医护人员或会因应情况而安排有别上表列出之检查时间。

* 医院管理局产科医生会按个别孕妇的需要,安排胎儿结构超声波检查或产前诊断。

  1. 参加线上公众健康讲座「怀孕及哺乳妈妈「适」饮「适」食 」
  2. 参加医院/母婴健康院举办的「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小组讨论
  3. 如果您没有参加医院/母婴健康院举办的「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小组讨论,请参加线上公众健康讲座:「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1》」及「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2》」或 观看线上讲座重温:「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1》」「贴心照顾及喂养宝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