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睡眠与入睡条件 (Sleep Association)

为何婴幼儿常于半夜醒来?半夜醒来是否代表睡眠有问题?为什么有些婴幼儿于晚间醒来后不能自行入睡并要依赖父母哄他才能再睡?入睡条件〔sleep association〕是什么?它怎样使夜间醒来的情况持续?如何处理婴幼儿的睡眠及夜间醒来的问题?

婴幼儿半夜醒来及自行入睡的能力

婴幼儿半夜醒来与睡眠阶段有关

初生儿的睡眠不分昼夜。约六星期大时,他们的「睡醒模式」〔sleep-wake pattern〕呈现日夜的分别;至十二星期大时,昼夜的差别更为明显,较长的睡眠通常会在晚上出现,清醒的时间较集中在日间。婴儿在晚上醒来的情况很普遍,这与其中一种睡眠阶段─ 浅睡〔active sleep〕有关。在浅睡期间,婴幼儿的呼吸会较为浅及不规则,手脚丶头以及眼部的肌肉可能有轻微的抖动,他们亦可能在这时稍微醒来。在整个晚上,婴幼儿的睡眠不断经历浅睡– 熟睡〔quiet sleep〕这些循环阶段,而每一个循环需要的时间会由婴儿时期〔约20至50分钟〕逐渐增加1。婴幼儿会在每个循环之间稍微醒来,所以他们半夜醒来的情况其实是正常的睡眠表现23

问题的症结在于幼儿能否自然再入睡

至八个月大时,幼儿通常每隔六至七个小时会醒来,其中约有60%至70%的幼儿可自行再入睡〔self soothe〕 4。但有外国研究显示约25%至50%的六至十二个月大幼儿及约30%的一岁幼儿会在晚间醒来。学者Hiscock 及Wake 〔2001〕的研究显示约有46%的受访妈妈正面对婴幼儿的睡眠问题5。此外,晚间多次醒来在四至十二个月大的婴幼儿较为普遍。其实晚间醒来并不一定是问题,但很多照顾者对此感到困扰,这是因为他们的小孩会以啼哭或其他行为向照顾者示意,并依赖他们安抚才能再睡。长时间哭啼丶难以安抚入睡及其他睡眠问题均对照顾者的身心健康及亲子关系有很大的影响6

入睡条件

学者Mindell 〔2010〕提出,相关的入睡条件可以影响幼儿成为「自行入睡型」〔self soother〕或是「示意型」〔signaler〕。所谓入睡条件〔sleep association〕是指入睡时的情况,当幼儿在晚间醒来时,他需要藉着这些情况才能再次入睡。照顾者可将清醒但已带睡意的幼儿放在床上,这有助幼儿学习自行入睡,而不会将睡意与不恰当的情况如搂抱丶轻拍及摇动的感觉联系在一起。若幼儿依靠摇动丶轻拍或搂抱的感觉入睡,当他半夜醒来发觉入睡条件已改变,便可能藉啼哭示意照顾者;照顾者如即时抱起丶轻拍或摇动幼儿,就会强化幼儿的啼哭及相关的示意行为,最终幼儿可能受训练而成为「夜哭子」〔trained night crier〕。婴幼儿的睡眠问题与他们缺乏自行入睡的能力及照顾者不恰当的强化行为有关。

建立睡眠习惯

  1. 午睡及晚间睡眠的时间

    幼儿的休息时间包括白昼及晚间的睡眠,而午睡的次数及时间会随年龄増长而逐步减少,约五岁时会减到一次或完全不需午睡。由于晚间醒来与缺乏睡眠和长时间留在床上有关,照顾者应按孩子成长的需要给予适当的作息时间及避免过度缺乏休息〔sleep deprivation〕。因此固定的晚上睡觉时间可帮助建立日夜睡醒节律〔circadian sleep-wake rhythm〕及使孩子较容易入睡。

  2. 贯彻的睡眠常规

    照顾者可为两至三个月大的婴幼儿建立睡眠常规。在睡前20至45分钟,照顾者可安排一些没有使用电视或任何电子荧幕产品的亲子活动,而活动应为轻松丶舒缓的正面活动,例如洗澡丶说故事丶静态的游戏丶唱催眠曲丶听轻音乐等等。这些活动必须是孩子喜爱的丶平静的而不会使他兴奋或要求很大活动量。照顾者在选择活动时必须留意孩子的喜好丶需要及反应,例如洗澡,有些孩子会在洗澡后感到轻松舒服但有些却变得精神奕奕。要注意,临近关灯的常规活动应在孩子睡觉的地方进行,提供 舒适的环境及帮助婴幼儿分辨日夜皆有助他们安睡。

处理婴幼儿的睡眠问题及入睡的方法

如果婴幼儿在半夜睡醒过来,照顾者首要确保孩子的安全及没有其他的需要,例如肚子饿丶要换尿片或太热等,六个月大或以上的婴幼儿即使晚上醒来也不需喂食;照顾者然后采取「观望态度」〔wait & see approach〕,切勿即时回应孩子,以免强化不恰当的示意行为,并让孩子不依赖照顾者,学习自行入睡。

若孩子未能自行入睡,照顾者可按需要尝试下列方法:

  1. 「克制安抚法」〔Controlled comforting / Graduated extinction〕

    照顾者先花简短的时间安抚婴幼儿及将带有睡意的孩子放在睡床上,但重点在于孩子啼哭与每次回到孩子身边所相隔的时间逐渐递增,有关的步骤可参考单张「 如果宝宝半夜醒来」的第一点。

    往后的晚上若孩子在晚间醒来及啼哭,照顾者回到孩子身边的等待时间继续增加,并切勿留在孩子身边陪伴他。

    两岁以上的幼儿,照顾者可与他定下清晰的规则及运用行为奖励以建立及保持良好的睡眠习惯,例如,若孩子能整晚留在自己的睡床睡觉,照顾者可用贴纸方式奖励他的表现。

  2. 「系统性忽视法」〔Systematic ignoring / Extinction / 「Crying it out」〕

    这方法与「克制安抚法」相似但较为严格。照顾者将孩子放在床上后,若孩子啼哭,照顾者于检查后排除了身体不适或需换尿片的可能,便可对只要求注意的啼哭或示意行为完全不予理会〔详情可参考单张「 如果宝宝半夜醒来」的第三点〕。这方法可能受制于某些环境因素而未能容易适用,并需照顾者一致的配合与参与。

    在处理过程中,孩子的啼哭或示意行为的强度和时间可能会短暂地较前上升,照顾者只需贯彻始终及持之以恒,不恰当的示意行为便会减少。

  3. 「陪伴递减法」〔Camping out〕

    这方法与「克制安抚法」相似但较为温和,照顾者可逗留在孩子房内,如孩子能独自入睡,照顾者逗留的位置便逐渐远离孩子〔可参考单张「 如果宝宝半夜醒来」的第二点〕。此方法不但需一致的配合与参与,还需照顾者较持久的运用才能发挥作用。

    有关这些方法的其他资料,例如何时运用丶成效时间等均可参考有关文章

    以上的行为处理方法皆有效针对婴幼儿的睡眠及晚间醒来的问题4, 79 ,但未有研究证据显示使用单一方法已有成效9。要有效处理睡眠问题,除了要选择一个适合照顾者使用的方法外,还需其他的配合,包括教育照顾者有关婴幼儿的睡眠情况及预防问题的方法丶建立良好的睡眠习惯及常规,以及照顾者贯彻及坚持的态度等1

    针对睡眠问题的行为方法不会对婴幼儿带来伤害

    照顾者或许担心以上的行为处理方法会否对婴幼儿带来情绪及精神健康的伤害。相关的研究显示这些方法不但没对幼儿本身丶亲子关系或母亲的情绪带来任何长远的影响8,而且还对幼儿日间的行为表现及照顾者的心理健康及质素带来正面的结果9。与幼儿相关的专业人员可就婴幼儿睡眠问题为照顾者提供适合的建议。

探射灯

「先退后进法」〔Positive routine / faded bedtime with response cost〕4, 7, 9 这方法适用于一岁或以上及不愿睡觉的幼儿。照顾者先建立一系列轻松的睡前活动引发睡意〔请参考上文「建立睡眠习惯」的「贯彻的睡眠常规」〕。如孩子未能入睡,照顾者将孩子带离床直至有睡意才上床休息,睡眠在初时因而延迟。当睡前活动与睡意连系,孩子能持续数晚于固定时间入睡,便可提前入睡时间,例如提前15分钟。照顾者亦应订立有规律的起床及午睡时间。